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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之友——阎安

日期:2019-07-15 作者:林志强 摄影师: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重视党建工作,提升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质量,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上新水平,近日,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委评选表扬了10名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建之友”,我机构理事长阎安得到珠光街党工委的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按条件、标准、程序,认真推荐后,经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委在街道推荐的基础上择优评选入选了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建之友”,并受到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委的通报表扬。  

阎安理事长在推动机构依法管理和规范运营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她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能大力支持本机构的党建工作,率先在社工机构聘请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全面负责机构的党建工作,并支持机构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等,党支部也获得了“越秀区星级党支部”的称号。作为理事长的她,对内部治理良好,通过规范的项目运营和服务赢得了各方认可,机构获得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起草单位、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先进单位、广州市5A级社会组织等,使机构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发挥作用明显,她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举行社会工作讲座、培训160余场,累计培训人次超过3万人。担任社工督导主任10年间,为多个项目提供专业督导,累计督导时间超6000多小时。履行专业使命和社会责任。参加四川汶川地震、广东茂名水灾、云南鲁甸地震等救灾介入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社会倡导,为促进社工行业发展做出贡献:为政府献言献策,提交政协提案、参与政府社会工作政策的制定;参与广州、中山、珠海、东莞、佛山、汕头等地政府的政策咨询、评估、论证和各类培训活动,助力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得到同行及广大群众的赞许。获得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建之友”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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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委书记,越秀区民政局局长何巍为阎安理事长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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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安理事长获“党建之友”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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